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21〕1 号)文件中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教材选用的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枣庄职业学院 枣庄技师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拟选用教材,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选用教材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6月19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联 系 人:叶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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