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作为主管学院教学、教务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做好学院教学思想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教学制度建设等工作,抓好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管理及教学秩序等教务行政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文件的规定,从学院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制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
二、制订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对学院专业设置和布局、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
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全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组织确定全院各类考试、考查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教学过程的各环节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
五、具体负责学院评建工作,维护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收集、分析、上报有关数据,指导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开展;
六、协助主管教学副院长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负责全院教学档案的建立,教学资料安全保管与保密;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负责向学院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教学及管理方面的数据及信息;
八、组织、指导各系开展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组织系落实实习、实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的总结交流;
九、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汇总和审核工作以及协助各系对全院教学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工作,组织评选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等活动;组织并督促各系落实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校外教师的聘任工作;协助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晋升的有关工作;
十、协助组织人事处核定教师编制,对新调入教师的考核、对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协助学校档案室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十一、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和采购供应工作,管理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十二、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协助做好招生工作;
十三、做好部门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部门自身建设;